店员需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店员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用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店员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保福利等方面的事项,保障其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还可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利用职工的不知情或者弱势地位,擅自调整工资、加班时间等,甚至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职工带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之日起15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店员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15日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照前款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