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是一种法律制裁措施,主要用于惩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但是,劳动教养是否能通过政审,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中国,政审是指对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等人员进行的一种审核制度。政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担任公职人员的人员品德良好、立场正确、遵纪守法、能够胜任工作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除了依法规定的人身自由以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参加必要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因此,劳动教养本质上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制裁措施,而非一种教育、培训或者治疗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判处剥夺权利或者刑期在五年以上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如果一个人曾经被判处劳动教养,那么他在政审中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公职人员品德要求,从而影响其担任公职人员的资格。
综上所述,劳动教养本质上是一种刑事制裁措施,而政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职人员品德良好、立场正确、遵纪守法、能够胜任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劳动教养能否通过政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