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要求吗?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按八个月来计算,但是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二十四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种基本生活费用,同时也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制度,而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很多职工来说,失业保险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失业保险金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一种临时补偿,很多购买五险一金的小伙伴在失业期间都会领取。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呢?下面一起去看看。

对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要求吗大家看了上面应该都知道一些了吧,另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你又知道多少呢?

失业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可为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对于一些朋友来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自然是比较关注的。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的信息吧。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在失业前已缴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期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愿;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金,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失业金领取月数增加2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如果失业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失业金领取,那么每月再领取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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