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因工伤导致骨折的职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获得工伤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用
急救、医疗、康复的费用
住院费用(含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用(含因工伤前往就医或转院的费用)
就医必需的辅助器具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治疗伤情所需,按照标准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误工工资
从工伤之日起至伤情稳定之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标准支付误工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后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就业安置费
伤残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标准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安置费
七、工伤期间的社保费用
由用人单位按原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北京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怎么算?
北京工伤骨折赔偿标准主要依据职工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及工龄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误工工资:每月工资=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日工资=月工资÷30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月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系数×工龄系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就业安置费:不超过12个月的职工本人工资
三、北京工伤骨折赔偿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工伤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医疗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结论确定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相应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