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劳动局进行调解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备份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备份可以作为证据。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会有不同的说法和证据。备份可以作为调解员进行调解的依据,也可以在调解失败后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
其次,备份可以保证调解结果的有效性。在劳动争议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需要签署协议书。备份可以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后续争议。
最后,备份可以作为法律责任的依据。如果调解过程中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备份可以作为证据,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局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应当备份,并由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