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未还清可以不还吗
据了解,自然人首先担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其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共同还款合同。然后,在借款人长期拖欠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将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剩余的欠款。
如果没有任何第三方担保,借款人选择抵押贷款方式,逾期时间约半年,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诉讼,所得拍卖款将首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失踪者的家属代他们偿还贷款,那么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他们的家属可以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保留他们的房屋。
至于房屋贷款不还是否还不了,如果借款人最初选择的是无担保贷款,既不提供抵押物,也不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贷款机构收回欠款会更加困难,贷款很有可能被视为坏账,即贷款机构自行购买。
一般来说,任何事情都有法律依据。如果借款人意外死亡,剩余的债务需要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偿还。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应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