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死亡后,劳动局是否需要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死亡的,由其继承人享有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权益。继承人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其享有的权益。”
单位死亡后,劳动局并不需要直接给予赔偿。而是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主张其享有的权益,包括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在此过程中,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者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劳动局应当依法审核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死亡是由于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劳动局需要协助继承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依法审核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单位死亡后,劳动局并不需要直接给予赔偿,而是由继承人依法主张其享有的权益。劳动局应当依法审核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死亡的,由其继承人享有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权益。继承人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其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