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劳动局会管吗

工资拖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局有权介入调解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应当支付的报酬。劳动者要求支付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劳动者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组织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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