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按四个条件确定

虽然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在申请时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除了知道申请条件和所需资料外,我们还必须计算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但是,在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这里,以天津为例进行介绍。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天津市单笔公积金贷款金额根据还款能力、房价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最高贷款额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低值确定。申请贷款金额应为1000元的整数,计算出的可贷款金额应保持在1000元;如果它不低于1,000,则应增加1。

1、按贷款额度:

如果你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同时,如果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2、按首付比例:

如果借款人的家庭购买自己的住房,贷款比例小于或等于80%。

3、按还款能力:

[(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资总额、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月住房公积金)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及配偶已有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期数(月),其中还款能力系数为40%;

4、按余额倍数限制:

1)借款人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2)借款人家庭贷款购买第一套自有住房,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3)借款人家庭贷款用于购买非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4)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等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如使用配偶定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