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的重要依据,一旦合同丢失,将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应该如何补救呢?
当事人应该尽快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发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证书和其他有关不动产的证明文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房屋买卖合同。
在申请补发房屋买卖合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等。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发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发丢失的合同。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等,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的重要依据,一旦丢失,当事人应该尽快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发房屋买卖合同或向法院申请补发。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