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康复了还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仍享有下列赔偿待遇:
1. 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2. 就业安置费:用人单位安排伤残职工就业困难的,需支付就业安置费。
3. 医疗费: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辅助器具费:伤残职工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护理费:伤残职工因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二、工伤康复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待遇:
1. 停工留薪期: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生效之日止。
2. 伤残津贴期: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生效之日止。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生效后: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和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伤残等级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工作。
三、工伤康复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伤残职工康复后,应当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生效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
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仍享有伤残津贴、就业安置费、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赔偿待遇,以及停工留薪期和伤残津贴期的工资待遇。康复后,应当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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