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工伤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也给工伤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工伤好了之后,工伤者还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一、工伤好了还要求公司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人员在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后,因工伤致残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为本人上一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60倍;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十级的,为本人上一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工伤人员在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后,因工伤致残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好了还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工伤人员在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如果认为公司的过错造成其工伤事故的,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因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
2. 误工费:因工伤事故造成工伤人员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 生活费:因工伤事故造成工伤人员生活能力下降而产生的生活费用,包括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伤后生活费。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工伤事故给工伤人员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伤害的赔偿。
三、工伤好了还能要求公司赔偿误工费吗
工伤好了之后,工伤人员还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工伤人员月工资乘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工伤人员恢复工作能力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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