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给受害者身心带来巨大的创伤,除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基本赔偿外,是否可以赔偿营养费也是受法律关注的问题。
一、工伤可以赔偿营养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在治疗期间需要补充营养的,可以申请营养费。营养费的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营养费。营养费的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在治疗期间需要补充营养。
二、营养费的认定条件
营养费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正在接受治疗。
2. 治疗期间需要补充营养。
3. 治疗期间营养补充有必要且合理。
三、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营养费的标准为治疗期间每人每月300元。
具体营养费的赔偿由以下因素确定:
1. 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
2. 治疗的复杂程度和治疗时间。
3. 当地生活费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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