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时,依法享有的社会经济补偿权益。本文将着重介绍合肥当地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
一、合肥当地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肥当地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2. 误工费: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 60% 至 100%。
3.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照工伤鉴定等级和本人工资,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4. 护理费: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按护理等级支付护理费。
5. 伤残津贴:工伤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6. 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导致就业困难的,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7.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伤死亡的,供养亲属可领取抚恤金。
二、合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等级和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合肥当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鉴定流程一般为:
1. 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 劳动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3. 社保局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合肥工伤维权途径
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赔偿有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 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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