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是根据中国法律,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意见,调整其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方式,保护其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孕期女性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性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怀孕、分娩、哺乳,有权依法享受产假、生育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待遇。”这意味着,女性怀孕期间有权利享受产假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
综上所述,怀孕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孕期女性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女性也有权利享受产假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