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要辞职吗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原因突发的疾病。如果发生工伤,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与用人单位的争议。那么,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是否可以进行工伤劳动仲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休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休养期满,经鉴定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当另行安排工作,工资不低于原工资。”这说明,如果劳动者因工伤需要休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休养期满后鉴定不宜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还应当另行安排工作,并且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申请工伤待遇或者工伤认定的,应当向所在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转送工伤保险所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收到有关部门处理结果后五日内答复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答复或者答复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因工伤需要休养并获得相应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或者答复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仲裁机构可能会认为其不再享有工伤待遇,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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