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可以传播吗(劳动仲裁可以公开审理吗法律)

劳动仲裁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作出如下仲裁裁决:

一、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查明事实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从事销售工作,月薪为5000元。

(2)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3)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均属实。

二、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仲裁裁决:

(1)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申请人的工资,共计5000元。

(2)申请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

三、裁决执行

本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结果、事实、理由、依据、裁决日期和仲裁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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