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中心回应:成都暂不具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改公”住房贷款政策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商业贷款可以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问政”在线平台发帖,询问成都市住房贷款“转公”政策。他说商业贷款对工人阶级来说压力很大,他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4月1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成都市目前无法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与此同时,从其他已实施“商对公”政策的城市来看,成功案例不多,有几个城市相继停业。从这一点来看,成都暂时不会实行“商对公”的政策。

答复全文如下: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号文件(成公积金委[2018]6号)的规定,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购买自住住房,并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由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对办理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业务申请人填写家庭不动产证明、良好的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余额,还要求贷款银行同意结清商业贷款、配合注销抵押、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据了解,目前国内只有武汉、重庆等少数城市能够办理此项业务,实际成功办理的很少。原本可以办理此项业务的Xi、合肥、黄山和乐山也相继暂停了此项业务。此外,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还没有推出此项业务。

三.近年来,我中心的资金利用率、个人贷款率等指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在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我们不能再承受“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因此,目前我中心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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