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在昆明工作和工作的人已经缴纳公积金很多年了。如果他们想用公积金贷款在昆明以外的地方买房,就必须按规定办事。今天,我们将介绍昆明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外购买的房屋类型为商品房,具体为新建商品房,备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需要核对所购住房情况的,所购住房的地点必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居住地或所在单位的工作地点。
二、可提取人
房子里只有一个财产所有者:财产所有者和他的配偶
房屋有共有人的:财产所有人是夫妻或同一家庭的成员或财产所有人及其配偶,共同所有人及其配偶已迁入和迁出相应的户籍关系
三、提取额度
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
处理时间限制
首次提取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后续提取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四、所需资料
首次申请提取新商品房的员工必须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供:
1.我的有效身份证;
2.我把我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存入银行;
3.提取申请表;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6.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
7.账簿(如所购房屋为同一住户所有);
8.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证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分支机构的设立文件由分支机构异地提供)。
已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申请人可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进行辅助核实。
在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取款,您必须提供:我的有效身份证、我的储蓄卡或存折、取款申请表。
后续提取也可以通过在线渠道进行。
五、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门、营业柜台或网上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