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个税」个人商业健康险怎么抵扣个税

2015年1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包括三类:一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二是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三是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其中,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所得。
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也同样适用。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保险个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同时,《公告》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商业保险个税

关于商业保险个税上面已经做了一些讲解回答,另外个人商业健康险怎么抵扣个税你知晓多少?下面优卡之家就来为大家讲解作答。

投保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优惠,投保人取得税优识别码后,即使向扣缴单位提供保单信息,扣缴一屋人依法为其进行税前扣除。

若是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但是没有获得税优识别码,那么,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税优识别码是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发给保险公司的,会打印在保单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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