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简单来说,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就有可能被视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虽然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只构成违法而不构成犯罪,但用户仍需要缴纳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提醒大家不要轻易逾期。

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大家要注意,如果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就会向警方报案,警方可以信用卡诈骗罪逮捕持卡人,并根据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情况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立案标准相信大家也有更多的了解了,另外“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你又知晓多少?下面优卡之家小编继续为大家介绍,接着来看看吧。

超过三个月逾期或两次银行催款后依旧拒不还款,且金额超过1万的;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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