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在离婚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面临一个问题:是做起诉方好还是被诉方好?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解析。
做起诉方的优势
1. 主动权在自己手中
如果您选择做起诉方,那么整个离婚的过程中主动权就在自己手中。您可以自由选择律师,可以自由选择诉讼程序,可以自由选择证据材料,可以自由选择和对方的协商方式等等。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 可以掌握诉讼进程
如果您做起诉方,那么您可以掌握整个诉讼进程,包括开庭时间、庭审程序、法庭判决等等。这样可以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诉讼策略。
3. 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做起诉方,那么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等等。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起诉方的风险
1. 诉讼费用高昂
如果您做起诉方,那么您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费用等等。这些费用通常会比较高,需要您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
2. 法律风险较大
如果您做起诉方,那么您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您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对方的诉讼费用,并且您的离婚案件可能会被推迟或者失败。
被诉方的优势
1. 节省诉讼费用
如果您选择被诉方,那么您可以节省一部分诉讼费用,因为您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用和一些法院费用。
2. 降低法律风险
如果您选择被诉方,那么您的法律风险会相对较低,因为您不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并且您可以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相应的答辩。
被诉方的风险
1. 诉讼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
如果您选择被诉方,那么整个诉讼过程中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您需要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相应的答辩,可能会受到对方的诉讼攻击。
2. 难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选择被诉方,那么您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答辩,难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的诉讼请求不利于您,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做起诉方和被诉方都有各自的优劣势。如果您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法律意识,那么做起诉方可能更有利于您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您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或者您不太了解法律程序,那么选择被诉方可能更为适合。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