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怎么举证

承揽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谁主张谁举证。本文将详细阐述承揽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帮助您把握诉讼要点。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

1.合同成立证明:原告需要提供承揽合同的书面文本或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

2.一方违约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合同义务,包括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3.损失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被告的举证责任

承揽合同纠纷怎么举证

1.免责事由证明: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因不可抗力、对方过错或其他法定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2.履行合同证明: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合理理由解释未能履行。

3.减轻损失证明: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原告采取了不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从而请求减轻赔偿责任。

三、举证规则特殊情况

1.合同约定:承揽合同中可以约定特殊的举证规则,例如倒置举证责任或举证责任减轻。

2.法律规定: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特定的事实由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合同法》第269条规定的委托人主张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

3.举证困难原则:对于一方当事人举证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减轻其举证责任。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准确把握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原告应充分收集证据证明对方违约并造成损失,而被告应积极举证证明免责事由或履行合同。通过有效的举证,才能维护自身权利,实现公平和正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