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是企业因解散或撤销,因生产经营需要裁减人员,或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等原因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为保障员工生活,依法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行为。工伤则是指员工在从事工作时,受到非本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从而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当公司遣散与工伤同时发生时,赔偿问题该如何界定呢?
一、公司遣散怎么赔偿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如员工在被遣散期间因工受伤,其工伤待遇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1. 确认工伤事实:员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并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2. 停止遣散程序:工伤认定后,遣散程序应中止,直至员工工伤待遇处理完毕。
3. 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可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康复、劳动能力鉴定、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帮助等工伤待遇。
4. 恢复遣散程序:工伤待遇处理完毕后,再恢复遣散程序,支付遣散费等经济补偿。
二、工伤后遣散费的计算
工伤发生后,员工可获得遣散费,其计算方式应以工伤前的标准工资为基数,按工作年限支付: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按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按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工作满20年以上的,按每满1年发给2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三、工伤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除了遣散费外,员工还可获得工伤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式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而定:
一级伤残,按10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级伤残,按8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三级伤残,按6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四级伤残,按4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五级伤残,按2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六级伤残,按1年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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