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工伤怎么赔偿

1991年工伤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康复费等。

二、丧葬费

工伤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个月。

三、抚恤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或致残的,一次性支付抚恤金。

抚恤金标准根据职工工龄、工资等因素确定。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致残的,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工龄、工资等因素确定。

五、津贴

1991年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工资等因素确定。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职工死亡的,对其供养的亲属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职工工龄、工资、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确定。

七、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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