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最高法申诉吗?
答案是可以的。当高法驳回再审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最高法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于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等诉讼结果进行审理,同时也对于高法的判决、裁定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申请人向最高法申诉的条件是,必须是在高法驳回再审申请后30日内提出,且必须符合最高法规定的申诉条件。最高法在审理申诉案件时,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诉条件,会进行立案审理。如果不符合申诉条件,则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向最高法申诉并不是一定能够获得再审的机会。最高法审理申诉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最高法认为高法的判决、裁定等符合法律规定,且没有明显的错误,那么最高法会驳回申诉,维持原判。如果最高法认为高法的判决、裁定等存在错误,那么最高法会作出再审的决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再审。
向最高法申诉是一种救济途径,但并不是一定能够获得再审的机会。申请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权衡利弊,决定是否向最高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