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的撤回是可以的。当申请人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后,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都可以进行撤回。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能会经过协商或者调解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这时可以进行撤回。
双方和解是劳动仲裁申请撤回的一种常见情况。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能会经过协商或者调解达成和解,即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劳动争议。当双方达成和解后,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撤回申请,因为和解意味着双方已经解决了争议,再进行仲裁程序已经没有必要。
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也是一种常见情况。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自愿撤回申请。例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认为撤回申请更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者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决定自愿撤回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撤回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并进入仲裁程序,撤回申请的时间和条件可能会有所限制。具体的限制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但仲裁庭尚未作出裁决,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撤回申请。而如果仲裁庭已经作出裁决,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再撤回申请的。
劳动仲裁申请是可以撤回的。无论是双方达成和解还是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只要满足相应的限制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撤回申请。撤回申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