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是家庭法律中一个常见的问题,也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离婚后,双方都有责任照顾子女,但是如何分配抚养权呢?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分配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会通过“抚养费”、“监护权”、“联系权”三个方面进行分配。

在抚养费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就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保健、衣物住房等开支作出协议。一般情况下,男方承担大部分开支;如男方无力承担或者受到特别原因影响无力承担时,女方也要承担一定金额的开支。

在监护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孩子监护权作出协议,男方和女方都有相应的监护义务,但一般是男方需要承担大部分监护义务,尤其是孩子生活上的问题,例如:食物,服装,住房,学习,社会闲聊等。

最后是联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就孩子与另一方未成年子女之间保留正常的血亲关系作出协议,保障孩子能够正常地与另一方未成年子女保留正常血亲关系,以便孩子能够正常地感情上得到正常教化.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不能剥夺孩子对他/她生物上血亲(包含生物上父母)之间正常感情得到教化过程.

总之,在处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时,要考量孩子未成年人对正常生理心理成长所必要的保障。应该尽量遵循“尽量使孩子不受伤害原则”原则去处理相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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