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不给找劳动局行吗?答案是不行的。
在中国,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条件等,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投诉举报。
劳动局是劳动法律监督的主要机构,其职责是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举报,劳动局将对该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因此,干活不给找劳动局是行不通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劳动局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反本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案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