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指的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载有双方真实意愿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也称为《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交付方式、房屋权属、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事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契约原件的重要性在于它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权利状况、面积、土地使用权情况、建筑物结构及质量等信息。合同一经签订,应当及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慎重对待房屋买卖契约原件,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如果发现对方提供的合同存在虚假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物权法》第二十九条:“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权利状况、面积、土地使用权情况、建筑物结构及质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