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劳动合同会抓人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而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次工资支付额的百分之五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不给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赔偿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