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可以随便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充。否则,可能会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甚至会涉及到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后果等事项。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补充或者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得随意扣减或者延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报酬进行调整,应当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并且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因此,劳动合同的补充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且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补充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甚至会涉及到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