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不能仲裁吗

有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不能进行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下列劳动争议不能请求仲裁: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又继续履行原合同的;

(二)劳动者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解除合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合同继续有效的;

(三)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予的赔偿金和补助金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请求仲裁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有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不能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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