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是每个工伤职工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尤其是事关赔偿金额的社保基数,更是工伤职工关注的重点。那么,浙江工伤是按社保基数赔偿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浙江工伤是按社保基数赔偿吗?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康复费用;
(四)辅助器具费用;
(五)交通费;
(六)工伤待遇;
(七)丧葬费用;
(八)供养亲属抚恤金。
其中,“工伤待遇”包括: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伤残津贴;
(三)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上工伤待遇均按照工伤职工实际工资标准计算。
我们可以得知,浙江工伤赔偿的基数是职工的实际工资,而不是社保基数。
二、浙江工伤医疗费赔偿按什么计算?
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按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包括:
(一)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的医药、检查、手术、住院等费用;
(二)工伤职工使用国产医疗器材和药品的费用;
(三)因工伤致残,安装、更换生活辅助器具的费用。
对于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按照规定支付康复治疗费用,康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浙江工伤生活护理费用赔偿标准
生活护理费是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生活无法自理或自理能力显著下降,需要经常护理的费用。其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级护理依赖:每月1550元;
(二)二级护理依赖:每月1035元;
(三)三级护理依赖:每月58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赔偿数额还应结合工伤职工实际情况和当地具体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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