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在我国属于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离婚案二审怎么开庭呢?
一、离婚案二审怎么开庭
1. 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写明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证据,并附一审判决书、上诉人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2. 审查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对上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3.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会依法组成合议庭,并择期开庭审理。开庭前,当事人可以申请传唤证人、调取证据等。
4. 庭审程序
庭审程序与一审基本相同。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上诉状。然后依次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和请求,被上诉人答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和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作出判决。
二、离婚案二审证据新的证据能否提交
在离婚案二审中,当事人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新的证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与案件有直接关联。
2. 对案件有重要影响。
3. 一审时无法提交,或者提交后法院没有采纳。
三、离婚案二审有新证据怎么提交
当事人有新证据的,应当在提交上诉状时一并提交,或者在上诉期间经人民法院许可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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