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影响到受害者的家庭。我国法律对工伤赔偿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赔偿可以追加案外人吗?
一、工伤赔偿可以追加案外人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受害人因工伤事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的,受害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追加用人单位的控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等案外人。
二、无法直接向案外人索赔
受害人不能直接向案外人索赔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只能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的,受害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追加案外人要具备条件
仲裁委员会追加案外人的条件:
1.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有证据证明案外人应承担责任。
3.追加的案外人应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受害人因工伤事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的,受害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追加用人单位的控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等案外人。但受害人不能直接向案外人索赔工伤赔偿,且仲裁委员会追加案外人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