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也称为代笔遗嘱。通常情况下,代书遗嘱的起草人因为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亲自完成遗嘱的起草,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完成。代书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代书遗嘱必须是遵循遗嘱法律规定的。即遗嘱必须是自愿、真实、完整、合法的,遵循法律程序。代书遗嘱的起草人必须具备起草遗嘱的资格,即年满18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剥夺公民权利或者被宣告失踪等情况。
代书遗嘱必须是真实的。代书人必须按照起草人的真实意愿和要求进行起草,不能篡改或加入自己的意愿。起草人在代书遗嘱上必须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其真实意愿。
代书遗嘱必须是合法的。代书人必须是起草人的亲友或者律师等合法代理人,不能是非法代理人。代书人必须保证遵循法律程序进行起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代书遗嘱是一种有效的遗嘱形式,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起草人应该选择合法的代书人进行起草,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起草人应该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或盖章,以表明其真实意愿。对于代书遗嘱的起草人来说,选择合适的代书人非常重要,因为代书人的起草质量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