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中,利息的计算是常见的争议点。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逾期交付标的物或虽按期交付标的物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定作人可以请求承揽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那么,承揽合同纠纷利息究竟怎么算呢?
一、适用利率
承揽合同纠纷利息的适用利率,从2023年1月1日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利率标准如下:
逾期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算3倍。
违约金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算5倍。
二、计算基数
承揽合同纠纷利息的计算基数,以标的物价款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标的物价款,可以参照市场价进行计算。
三、计算期间
承揽合同纠纷利息计算期间,从逾期之日起或违约之日起算,至实际交付合格标的物或支付违约金之日止。
四、利息上限
承揽合同纠纷利息计算存在上限限制,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价款总额。
五、利息免责
承揽人因不可抗力或定作人的过错导致逾期交付或违约,可以免除利息责任。
六、举证责任
定作人主张承揽人逾期交付或违约,并请求支付利息的,负有举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利息计算的其他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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