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原告XXX,现居住于XXX市XXX区XXX街XXX号。我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已经持续了X年。
自结婚以来,我们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分歧。以下是我提出离婚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我与被告之间存在着长期的感情疏远和沟通不畅。我们在婚后很少能够有真正的交流和理解,导致我们之间的互相了解和信任缺乏,无法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被告对家庭生活的不负责任态度也是我提出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被告经常外出应酬、疏于家庭责任,无法履行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义务。这种行为给我和孩子带来了很多困扰和痛苦,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被告还存在着家庭暴力行为。他经常对我进行言语辱骂和身体威胁,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伤害。我无法忍受这种虐待和恐惧,希望法院能够保护我的权益,给予我离婚的自由。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以下事项的处理:
1.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原则对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公正分割。
2. 关于子女抚养权:我请求法院判决我独自担任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3. 关于婚姻登记注销:请求法院注销我们的婚姻登记,使我们恢复单身身份。
我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保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