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国法律,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追缴债务,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如果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债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将其拘留至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只有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会采取拘留措施,而且拘留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同时,法院也会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评估,只有在债务人确实有能力履行债务但拒绝履行时才会采取拘留措施。
因此,欠债不还法院能抓人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这并不是法院的首要选择,只有在其他强制措施无法达到效果时才会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一)拒不支付已经到期的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等生活费用的;(二)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三)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匿或者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