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的人警察管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在中国,欠债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警察并不是直接管辖这种情况的部门。那么,欠债不还的人应该去哪里解决问题呢?
欠债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它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当欠债不还的情况发生时,应该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还清欠款。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仍然拒不履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拍卖等,来迫使被告人履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和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应当在债权人要求履行时立即履行;债权人应当在债务人履行时给予相应的对价。”因此,欠债不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