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相互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可以订立买卖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当就房屋的价格、交付方式、房屋状况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房屋买卖是一项合法的交易行为,但需要双方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遵守合同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