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借款人双方正常存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原则上,借款人单边正常存款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的50%,通过“中心”信用评级综合评估后,可适当放宽至最高贷款额的75%。
一、徐州公积金一手住房贷款金额及期限
1.贷款金额:员工正常双方缴纳公积金或单方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房时,贷款比例一般不超过70%,单方不超过60%的限制取消。
如在市区或铜山新区规划范围内购买房屋,双方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单方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购买县(不含铜山新区)和贾汪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双方或单方申请的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取消双方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含县(不含铜山新区)贾汪区30万元),低于双方10万元的额度。
2.贷款期限: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二、徐州市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金额及期限
1.贷款金额:如果夫妻双方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
夫妻双方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单身员工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一名或多名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担任担保人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的50%。
2.贷款期限: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