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幻觉”什么情况?住房公积金会取消吗?

鉴于如何鼓励企业在疫情影响下加快复工进程,社会各界纷纷围绕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提出建议。近日,黄提出要“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这一理论被抛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甚至有学者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一个糟糕的政策建议。有一段时间,讨论持续升温。

然而,交流甚至对抗至少不是一件坏事,它应该成为公共治理领域的规范,只有这样的辩论才是建立共识以促进改革的唯一途径。

那么,回到住房公积金的话题,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它呢?住房公积金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针对这一特殊时期,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完善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以实现——家企业、职工和政府的双赢。

首先,如何知道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作为社会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属于福利范畴,也为公众所接受。这不仅是因为政府建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因为员工一直将住房公积金视为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当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时,特别是在招聘人才时,他们也能够提供住房公积金作为吸引劳动力的必要项目。

然而,“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社会福利的设计和运作都是以牺牲一定的成本为代价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福利制度,也不例外。从征缴方面看,——家企业和职工是住房公积金的直接持有人,资本投资产生的增加值是这种福利的重要来源,无论是企业和职工比例相同还是比例较高,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确定和调整,还是依法相对强制征缴。因此,住房公积金不仅是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在创造利润过程中所承担的制度成本。

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制度成本,它对劳动力供求市场的强制性干预会产生类似税收的“楔形效应”,即它会影响劳动力市场的原始均衡,一方面会导致企业劳动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会导致员工可支配收入的减少。随着资本投资回报率的降低,企业家的投资活力受到抑制,就业机会的创造受到影响,即产生了经济意义上的“无意义损失”。然而,将住房公积金视为福利待遇的企业员工往往难以察觉其经济影响机制。甚至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已经异化为职工的“福利幻觉”,使公众认为住房公积金的数额与其自身效用正相关。据此,住房公积金不应该取消,而应该多交,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住房公积金收入。

二、突出问题

从制度成本角度观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其运行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也将一览无遗,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归集过度对企业投资、公平规则和收入分配的潜在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增加企业负担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在中国统称为“五险一金”,是企业投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经济所承担的重要成本,也是世界银行经营环境评价指标“总税率”——“劳动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税或工资税。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年纳税报告》,中国的“总税率”仍然偏高,而“劳务税占利润的比重”是“总税率”指数持续上升的最重要原因。

下表1:

表1:平均值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2014-2020年商业环境报告》

就“服务税占利润”指标而言,与美国、经合组织和世界同期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尤为显著。与2018年相比,中国的“服务税占利润的比例”在2019年也略有增加,从45.4%增至46.2%。因此,可以说由住房公积金构成的“五险一金”增加了资本负担,侵蚀了企业利润,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企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员工待遇水平。

系统合规性低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制度利益相关者的遵从程度。那么,企业和员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遵守情况如何?

根据2014年至2018年住房公积金报告中提供的历年实收职工人数,结合统计局当年公布的全国城镇就业人口数,两者的对比一般可视为城镇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名义制度合规性。

从下图1可以看出,从2014年到2018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合规程度依次为30%、31%、32%、32%和33%,也就是说,每三个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中只有一个是实缴员工。在受薪员工中,也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如支付基数和当地最低工资。因此,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实际制度符合度应该远远低于名义制度符合度,这也加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公平。

图1:2014-2018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合规性

备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历年住房公积金报表数据,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企业和职工,也不能归咎于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的征管力度有限。还需要结合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成本及其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实际“性价比”进行综合考虑。后两个因素显然是决定性的。

加剧贫富差距

回到住房公积金的实际运行效果,它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来消除收入差距的初衷实现了吗?根据历年住房公积金报表,按单位性质对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进行排序,如下图2所示:

图2:2014-2018年中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按单位性质划分

备注:根据2014年至2018年的住房公积金报告,城镇私营企业职工缴费比例逐年上升,从2014年的12.74%上升到2018年的30.82%。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总数近年来略有下降。然而,它仍然占总数的一半。

考虑到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外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对差距一直在扩大(见下图3),以及体制内外不同的预算约束,是住房公积金这一免税收入的强制植入,进一步拉大了体制内外的工资差距。

图3:2009年至2018年按单位性质分列的中国就业人口平均工资

备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诸多弊端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化,企业和职工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支付者和最终受益者,尚未建立有效的话语权和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往往将住房公积金视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频频违规使用,甚至违规挪用,导致住房公积金集体资金受损,危及企业和职工的公共利益。

同时,由于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机构缺乏服务意识和水平,员工在涉及租房、房屋装修、贷款等法律事务时,需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往往受到繁琐的审查和控制,增加了社会遵从的成本。例如,员工离职跨地区转岗时,往往涉及住房公积金支付信息的关联和账户金额的提取。由于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机构配套设施不完善,也困扰着企业和职工,不利于市场劳动力要素的充分流动。

三、对策

现实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这些弊端看似错综复杂,但在解决相关问题时仍有可循之处。住房公积金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住房公积金应被视为一种涉及全体人民利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否获得公众的认可,不仅取决于表面上所谓的法律强制,而且还来自于其自身的“成本绩效”,即一方面取决于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另一方面, 这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有必要注意尊重消费者在类似市场竞争条件下的选择。

降低支付比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目前,为了抗击这一流行病的影响,仍有可能实行持续减税和减费的政策。建议将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下限5%继续下调至3%,以与社会保险相匹配,特别是降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有序调整缴费基数等。并形成系统减税的合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和员工的合规成本。

根据李实等学者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每降低1%,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劳动成本0.6%,还可以增加企业利润8%,从而有效刺激企业资本投资,加速创造就业机会。

落实员工持股提高机构服务水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作为代理机构,需要对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者——名职工负责。因此,地方住房公积金历年预算(支出用途明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确定和调整,由于涉及辖区内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征得职工及其代表的同意,而这种同意原则也将影响企业和职工的制度合规性。

此外,地方住房公积金机构,特别是企业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缴纳、连接和提取等手续时,需要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这一服务过程需要当地职工及其代表的监督和问责,以稳步促进其服务意识的回归,促进其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快地方治理体制和水平的提高。

增加系统选项以强制系统改进过程

鉴于企业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不高,建议企业和职工考虑增加选择,即可以选择法定约束下的缴费比例,也可以选择是否缴纳,即缴费比例为零。

期权的设定源于市场经济中的自愿交换原则。在布坎南看来,它也适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财政论》说:“实际***制度下的个人态度和实际非***制度下的个人态度的显著区别在于个人是否有潜在的选择。”可以看出,这一选项的增加,为企业和indiv预留了项目

此外,选择权也体现如下:随着住房公积金比例的降低,它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而且有助于增加职工工资的可支配收入。毕竟,对于个体劳动者来说,与只能用于住房相关支出的住房公积金相比,人们口袋里的现金更真实,他们口袋里的钱只有自己花掉才能实现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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