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市管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都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定的调整: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未显示房屋的贷款申请人,实行第一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金额为120万元,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买价格的80%(以较低者为准)。

2.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交易权属信息系统,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贷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买价格(以较低者为准)的70%。

此后,无论你是申请城市管理还是国有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房,无论房子的大小,最高贷款金额为120万元;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非普通住房原则上不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具体贷款金额应同时考虑单笔贷款的最高金额、最大可贷金额、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贷款申请人每月还贷后,留存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计算至借款人70岁,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市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 《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北京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是:

1.计算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大可贷金额:最大可贷金额是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用后的家庭月收入除以申请贷款期间每万元的月平均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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