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员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的审核材料。

二、员工本人或其客户向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提出申请,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根据员工的申请对员工的缴存贷款进行审核,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已缴存员工发放《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市公积金贷款中心受理员工贷款申请后,向市公积金存款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经核实,贷款审批手续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至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进行认定,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明细账户。

四、异地缴存职工在贷款偿还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发生转移,原缴存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通知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并转到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收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和记录。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