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怎么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有这些规定!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可以供上班族购房时使用,也可以提取用于装修、租房、还贷等。那么如何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租金呢?以佛山为例,我们来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发票或租金支付证明;

4.如果承租人的配偶提取,应提供另一份结婚证。

二、租赁普通住宅

1.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发票。

4.如果承租人的配偶提取,应提供另一份结婚证。

三、无房提取(网上申报)

1.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公大厅查询申报”并登录个人详细信息点击“我的提款”在“我的提款”的“无房提款”栏申报。

2.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账户点击“网上服务”登录个人信息在“我的取款”的“无房取款”栏申报。

提示:备案前请准备好受票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簿和银行账户。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m^2,出租单价小于35元/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房屋租赁每年借记一次,根据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租赁第一个月起12个月内申报。申报时间超过12个月的,提取金额只能从申报年度(自然年)的1月开始计算,前一部分不计提;

3.无房每年提取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提取年度),且无追溯;

4.每次取款,个人明细余额不得低于500元。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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