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报了“东方汽车贷款”平台案的相关进展。
根据通知:
自“东方汽车贷款”平台开通以来,共转账126个银行账户,冻结13个银行账户,冻结资金10多万元;
据了解,“东方车贷”平台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向6844名投资者非法融资10.21亿元,未偿投资者本金1.55亿元。已向6083名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7.51亿元。元,公司的营业费用为7825.08万元;
警方提醒本案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包括股东、高管、销售人员、业务助理及其他协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深圳东方快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的非法所得退还至“东方车贷”网上贷款平台的项目归还账户。在公告期间,他们拒绝退还非法所得。
警方督促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将相关款项返还至上述还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