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但没有迁户口的情况下,办理离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双方应当达成一致,决定离婚并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申请。
双方需要准备相关的离婚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由于没有迁户口,双方可以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等证明双方实际居住地的材料。
然后,双方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进行离婚登记或诉讼。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时,双方需要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离婚材料,并填写相关的离婚申请表格。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的审核和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双方的离婚申请将会被批准。一旦离婚申请被批准,婚姻关系将会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办理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建议双方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有结婚证但没有迁户口的情况下,办理离婚与迁户口并无直接关系。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按照当地的离婚程序办理,即可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