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怎么贷款_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如果你想在青岛用公积金贷款,你怎么贷款?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下面的小系列将会告诉你。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具有产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

贷款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贷款申请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即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正常存款状态,且在申请贷款近12个月内已连续正常存款12个月。

3.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房屋自筹资金相当于购房总价款的30%以上(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二手房自筹资金超过40%(有年龄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良好的信用,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如果借款人购买新住房,开发单位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贷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出卖人(即原房屋产权人)不得是其配偶;

7.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两年;三个或更多的公积金贷款将被停止。

 贷款流程:

贷前咨询受理审核批准签订合同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办理退押贷款结算。

提示:在申请贷款前,申请人应首先确认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名称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身份证上标明的信息一致。如信息不一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或员工必须将其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存放在市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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